我是在职在编教师我想辞职,教育局因服务年限不够为由要我陪违约金,之前招考的时候公告都没说有五年的服务年限,因而我还放弃了其他的地方,因此被迫签了这个合同,我可不可以不陪违约金
2024-11-02 04:1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在解除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协商一致,并且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您的服务期限不符合要求,您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看是否有可能重新协商或变更合同条款。 关于赔偿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具体约定。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违反合同规定或者存在特殊情况,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诉讼。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材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