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在小额贷款公司货款了15000,当时说的利息是二分一,可签合同的时候我具体没看清楚现在还了款还了七个月了总共花了11400多块钱了,可现在我要一次性还款他还要我还7600多块钱,按我这样算下来利息就在三分多的,这个钱我不愿意这样偿还他可不可以?
2024-09-05 19:16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了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则应当视为双方之间借贷关系的结束。在此情况下,借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返还剩余的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协商过程中,您应该保留所有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以便证明您的主张。此外,如果您认为贷款公司的行为存在不当之处,可以考虑向当地金融监管机构投诉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是否同意对方的要求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