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工作13年,由于单位之前没有完全缴纳医保费用,现在医保所交时间不足十年,单位承担补交之前没有缴纳的部分,但在单位补交医保期间手续办理不及时未能及时续交保费期间,间断会不会影响医保以后的个人利益,单位补交是补交之前没有缴纳的还是后续往后面续交,请求最佳的处理方法,谢谢,万分感激
13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到劳动法和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您提到“由于单位之前没有完全缴纳医保费用”,这可能意味着之前的缴费记录存在一些缺失或不足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缴,包括补缴之前未缴纳的部分。此外,如果单位未能及时续交保险费,在此期间中断参保,可能会对未来的医疗保障产生一定影响。 关于单位是否需要补交的是之前没有缴纳的部分,还是之后继续补交,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一般来说,如果单位能够证明其已经尽力补缴了之前欠下的部分,且符合相关的政策规定,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未来可能产生的风险。 至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与单位沟通协商。直接与单位负责人沟通,表达您的担忧和需求,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提供证据。如果您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之前确实有未完全缴纳的情况,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争取权益。 寻求第三方帮助。例如,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和指导。 最后,希望您的情况能得到妥善处理,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