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68年甘农大毕业分配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至2008年退休,一直住着单位分配的福利性公租老房,因2008年地震灾后重建2O11年十月十二日我住了一辈子的立足之地被领导农技中心大院灾后重建的领导按上级按排将我房抢搬强拆,我从11年ll月起逐级上访12月5日拿了省信访局的督办函去康县找农牧局和县上都是推来推去没有解决,请问公租老房拆迁时是不是要保护承租人的70%以上的合法权益, 陇政发(2009)33文中毁损住房为单位自管公房的,由单位组织原址自建后按安居住房有关政策出售或出租给原居住职工家庭。 康县政府不讲政策我现在怎么办?
2025-03-15 19:5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的问题是关于公租房拆迁补偿权益。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租房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建设并分配给您的,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有权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 针对您的具体问题,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详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条文,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提出合理诉求。向当地政府部门(如康县人民政府)提出拆迁补偿的要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比如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认为自己需要专业的帮助,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 联系维权机构。您可以联系当地的信访部门或者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请注意,在任何行动前,务必确保您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同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但也要避免采取可能导致进一步冲突的行为。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