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下课间,两个小学生一起一前一后的跑,前面这个小学生自己摔倒了,后面这 小学生判到前面这个小学生的脚也摔倒了在前面这个小学生的身上,过了十分钟上课前面这个小学生手痛检查才发现骨折了,这个责任应该怎么划分
2025-02-20 15:29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两个或多个行为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其中一个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他人损害,则其他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由于是两个小学生的行为导致的伤害,所以应该由他们共同承担责任。因为他们的行为是同时发生的,且都对受害者的伤害负责。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以确保受害者能够得到适当的补偿。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