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通过中介买的一高中老师炒的二手房,9月1号交两万压金,约定10月30号付十八万,由于其他原因我三十一号才去中介。请问律师我这算违约吗?我还能要回属于我的权益吗?谢谢
2025-02-25 05:13在您的情况下,您没有违反合同条款,因为您是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了定金,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因此,您并没有违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您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了定金和剩余款项,所以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部分款项。 建议您直接与中介沟通,明确告知您的情况并请求退还部分款项。如果您认为中介的行为不合法或不合理,您可以考虑向有关机构投诉或者提起诉讼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