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拆迁律师请问律师,2013年单位盖了一幢宿舍楼,职工交了几万块钱,并和单位鉴订了买卖协议,现面临拆迁,怎么补偿,不过没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
回答数:519
您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规定,对于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在进行房屋征收时应当依法予以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具体补偿金额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价值、搬迁费、安置费等。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拆迁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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