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婚前公公婆婆和丈夫在婆婆娘家农村购买的地基写的婆婆的妈妈的名字,婚后我和丈夫还有婆婆一起造的五层楼房子,我和丈夫一起装修的,因故离婚,房子属于婚后财产吗?能分得其中一层吗。
17天前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婚后双方或一方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者接受赠与获得的财产; 男女双方以共同财产形式购置的房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车辆、存款等实物资产; 双方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共有财产。 双方父母对子女的出资以及双方父母对子女的抚育费等; 在您的情况下,您提到的房屋是在婚后建造的,并且是经过双方共同参与的。因此,该房屋应当视为双方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如果该房屋是按照法律规定取得的,那么它应被视为您和丈夫的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给任何一方。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比如房屋的归属、产权证书上的记载、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如果您有具体的证据证明该房屋为婚后共同财产,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