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考上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现已转成正式在编人员,想调回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可是原单位不放人,说政策规定要满五年,而且之前三年特岗不算工龄。我家条件不好爷爷奶奶八十多岁无力劳作,父母亲都是农民,体弱多病,母亲去年在地里劳作时不小心摔断了了腿,至今未能下地劳作,由于我日日挂念家人,日渐消瘦,得了抑郁症,一直服药,不得已请假住院治疗,住了三次,我很想回家工作,回到父母身边,帮父亲分担一点……请问我该怎么说服原单位,同意我回老家工作。
2天前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您的员工XX,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说明和解释。 首先,我要感谢您对我工作的支持与肯定,这份信任是我不断努力的动力。同时,我也理解您对我的期望和要求,这既是出于对我的关心,也是为了确保我们团队的整体运作稳定。但是,在这里我想强调的是,作为您的员工,我一直在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并且没有违反任何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因此,我认为我可以胜任目前的工作岗位,并且有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其次,关于政策规定中的“满五年”这一条款,实际上并没有明确指出这是必须遵守的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新录用的工作人员一般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实习期,但并不代表这个期限一定要达到五年。因此,我认为我们应该以实际情况为准,而不是被一些规定束缚手脚。 最后,我想说的是,作为一名有责任心和爱心的员工,我希望您能充分考虑到我的个人情况和家庭状况,给予我更多的理解和帮助。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一定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让我们的工作更加和谐、高效。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考虑,期待您的回复。 此致 敬礼! XX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