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个私人承包水暖电工程的小包工头,因为当初签承包合同时有百分之六十工程款用楼房抵,但是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用房子抵押贷款不能即时办下来,所以工人工资出现托欠问题!工人到劳动维权部门起诉了我,现在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会怎么样
2024-09-05 19:04您的情况涉及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关于使用房产作为抵押贷款的问题,这可能涉及到房地产抵押权的法律适用问题。如果该抵押权已经生效并依法设立,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抵押权的有效性,并请求解除或变更抵押权人的权利限制。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寻求救济,如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工人们沟通协商,争取达成一致解决方式。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解决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声誉和信誉,避免因处理不当而影响今后的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