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余姚泗门定了一套房子,后一发现有毛病,想退定,他们不退,后开发商让我换其它套房子,我也换了另一套,后商定于十月四号去付首付,四号到售楼处他们说我看中的那套已卖出,又让我我看其他房子,他们不守信用,我决定不买了,现他们不退我定金我该怎么办
2025-01-30 19:45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权利。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遇到违约情况,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在这个案例中,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时间交付房屋,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 其次,建议您与开发商协商解决争议。通过沟通,双方可以尝试达成共识,避免采取极端措施。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案件,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为了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建议您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同时,在签署任何书面协议之前,一定要确认所有细节都符合您的期望,并且没有任何隐含条款可能对您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