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欠条 16年的时候对方还过2000元 剩余8000元没有还 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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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已经偿还了部分债务,剩余未偿还的债务可以主张。但是,在主张时需要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存在,并且债权人有权要求偿还全部债务。此外,债权人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向债务人催讨过款项。因此,建议您在主张债权前,先与债务人进行协商,明确还款的具体情况和时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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