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原来借给别人20万现金,别人给我打了欠条按了手印,要在对方跑了,近期我孩子想买车,联系了一个债权公司,对方说需要把借条给他们复印件,然后再出12万就可以买到一辆20万左右车,但是必须到他们制定的4s店提车,请问这种方法是否有问题?这种车是否敢要?
2024-09-30 03:38首先,您提到的债务情况涉及到法律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关于债权公司的做法,根据我国《民法典》第82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如果债权公司在没有得到您的同意的情况下,将您的债务转让给第三方,那么这个行为可能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 至于购买车辆的问题,这取决于您和债权人的协议以及当地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在合法的前提下,您可以要求债权人在提供担保后才能购车,或者在一定条件下以更优惠的价格购车。如果您认为债权公司的条件不合理,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建议您与债权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或补充协议,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人士进行法律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