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9月份在北京朋友介绍废铁收购站干汽割工作,在下班时候抬一个钢管脚下打滑砸断了右脚,在医院住院7天后就回家慢慢养伤,在医院各种费用单子都让老板拿走了,当时为了能报销费用,老板让我用别人名字,因为那个同事办了保险,想以后报销费用,我在上车之前老板付给我工资5000,另外给3000营养费,没给钱之前非要我签合同,我也没怎么去看内容,当时老板表哥也在,他们说签吧,没什么大事,我当时没考虑那么多就在合同最下面写了,今拿到工资5000元,另外拿3000营养费,回来后检查给了2000,这半年来我老婆要点生活费都不给了,我感觉太不地道,后来想想他不地道,我也不给他面子,想咨询一下这官司能打吗
11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和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保存所有与工伤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证明、发票等; 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方拒绝支付相关款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进行上述行动时,请务必谨慎行事,避免因操作不当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同时,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