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商厦百货的一个营业员,工作了16年,今年6月份商厦一个柜台撤柜,老板找我们谈话,就是有两个方案,1继续留下来安排其他岗位,因为一直做珠宝,所以他要安排到家电上觉得不适应所以没有同意留下来,2就是公司赔偿两年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回家,当时我们柜台4个人觉得做珠宝很多年突然换到其他品牌上工作放弃了,选择商厦给的第二方案,当时签过一份协议,商厦拟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拿了2年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回家了,但是商厦过了三个月老板把这个商厦转租给其他老板,里面的那些员工也是协商回家,他们这次是老板赔偿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是去年一年的评均工资,但是这里就相差3个月,里面钱相差太大,我们觉得不公平
2025-12-06 22:19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建议您与您的雇主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和理由。如果您认为补偿不合理或者存在歧视等不当行为,请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组织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寻求解决途径。 此外,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工资单、工作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材料使用。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妥善处理,并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