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于6月13日在青果山全友家私开的五菱小货车倒车时撞到一位老太太,致股骨骨折,现于市第二中医院医治,手术费用大概4万左右(不含护理费营养费),小货车是今年4月在大地保险买的50万的商业险,本该5月年审,由于事多忘了年审,所以大地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1万,而不赔付商业险,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
2024-10-28 05:51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您可以在索赔过程中要求对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另外,如果您的车辆没有按时进行年检,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的拒赔,因为这违反了保险合同中的规定。因此,在处理此案件的过程中,建议您可以考虑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看是否可以重新签订保险合同,并确保车辆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年检。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以确定如何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