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个房子 不满一年不给退押金 现在交水电费 当时租房子的时候说的不多收 现在多收了那么多 还说是公寓这样收费的 合同上只写了乙方承担水电 现在他们多收水电费 算甲方违约吗 我现在想退房 他们押金可以退给我吗
2025-03-07 17:01首先,关于押金退还的问题,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押金的退还条件和方式,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的规定,那么通常情况下,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作为租赁期间内可能产生的费用的预付款。 对于水电费多收取的情况,这通常是由于租房者未及时缴纳电费或水费导致的。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有权向租房者追讨相应的费用,并且可能会从押金中扣除这部分费用。然而,具体扣除的比例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 至于是否算作甲方违约,这取决于租房者是否有过错或者违反了合同中的规定。如果租房者确实存在过错,比如没有按时缴费,那么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但是,如果租房者只是因为误解或者疏忽导致多缴费用,那么这种情况可能不算作违约。 因此,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建议租房者与房东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以便做出合理的决定。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