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前几天我开车与公交车发生碰撞,由于公交车急刹车造成车上乘客受伤(右侧第七八肋骨骨折,伤者男七十岁),我全责,但是交警队在出示责任认定书之前必须让我和伤者达成赔偿协议,在这种况下我只能无奈的与伤者达成了赔偿协议,拿到责任认定书后到了保险公司经过保险公司核查材料赔付的金额于我和伤者协议的金额差距很大,保险公司除报销医药费后只赔付两千元,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要定期检查,每次的检查费就要三百八十元,还有后期的治疗费用,现在老人家里请了个人在家照顾,由于伤者年龄大恢复期长如果一旦恢复的不好会给伤者造成极大的痛苦和经济损失,所以我就答应赔付老人五千五百块钱(除去前期医疗费用三千多元,我垫付的),伤者的
2024-09-02 09:13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中一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时,另一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您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并且已经与伤者达成了一定的赔偿协议。 然而,如果您认为赔偿金额过低或者不满意,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重新协商赔偿事宜。与伤者进行再次谈判,看是否可以接受更高的赔偿数额。 聘请专业的法律团队协助处理。聘请律师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权益,并帮助您争取更多的赔偿。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您仍然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通过公正、公平的方式解决争议。 告知保险公司的理赔结果。告知保险公司您的赔偿要求,并询问其能否按照您的要求支付更多款项。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确保自己能够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尽可能地减少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