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蛋糕房做店长,试用期离职的,没有劳务合同,5月30号离职的时候盘点库存有少的一千多块钱,我已经同意从工资里边扣了,然后是正常离职。6月20日也就是今天打电话说让我赔六千多,说是查账少太多东西,我可以告他诽谤么?或者他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我胜率多少?
2024-10-31 15:24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工作中遭受不公正对待或被诽谤,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与雇主进行沟通和协商。尝试直接与您的雇主进行沟通,并表达您的不满和困惑。这可能会让您有机会解决这个问题,避免进一步的纠纷。 拨打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电话。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拨打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的电话寻求帮助。他们有权介入调查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将情况报告给人力资源部门。如果情况严重且影响到您的工作环境或福利,您可以将此事报告给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他们应该能够协助您解决问题。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能需要寻求法律援助。找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对于指控诽谤的问题,您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指控?如果有的话,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先尝试与雇主私下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纷争。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