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6月1日和单位签了合同,当时老板一直在说话,签完才发现是有责底薪,解释完不成任务扣底薪。我便和另一同事(就我们两个员工)商量还是辞职吧,因为现在是淡季根本完不成任务。6月2日我们交了辞职,当时老板很生气,让我们立马走,5月工资一分没有!后来说原本15日发上月工资改为25日,月底走时一并结清6月份工资。月底走时老板解释因为我未完成任务所以工资只有1200,7月15会通过支付宝转给我。当初说好的试用期一个月,可我是5月14上班的,6月1日就让签合同。单位是开在小区里的一个小店,什么手续也没有。当初说好的试用期1800,次月底薪2000+其他。请问我的工资真的只有1200吗?接下来我该怎么做
2021-06-23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