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常年在外不回家也不工作吃喝嫖赌 每次回家几乎都是因为吵架动手打我 这次连带打我女儿 还顺便拿走给孩子的学费8000元 摔破了我手机 这次打得我眼睛红肿面部 还有我女儿鼻子轻重脸上都是伤 所以我申请离婚
2024-11-10 18:11尊敬的当事人,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必须得到制止和惩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基于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尽快报警,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介入处理。 向当地妇联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构求助,寻求专业的帮助和支持。 联系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机构,获取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请注意收集证据,如照片、视频等,并及时与相关机构沟通协调。同时,确保自己及家人的安全,避免再次遭受伤害。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