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会是哪位律师朋友给我答疑,这里提前谢谢!是这样的我于2014.07月加入望洲财富从事业务员工作,2015.06升为实习团队经理,但在本月底就离职,我在的这个时间阶段和到2016.4.22日前公司都属正常运营。公司2016年4月22日后出事,现被定为非法集资,公司出事到2017.7.7前,昆明茨坝金侦派出所找的和处理的都是那些在职员工,但在2017年7月7日前找我们离职快一年的员工去录口供,说我们牵扯刑事案件,我们配合了,在2017年7月19日在次去录口供进行第一次询问,做了抽血、录指纹、照相、取保候审,我们莫名其妙被定为非法集资放罪嫌疑人。定的罪名和入不入档案金侦说就看法院起不起诉。
2021-06-17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