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早上7:40带着女朋友驾驶一辆电动车行驶在在主道路,后看见前方岔路口一辆电动车向左拐弯,没有鸣笛,也没有打开转向灯,故以为会让其行,谁知等我驾驶过去,对方丝毫没有刹车的意思,直接拐弯过来与我相撞。当时我的车没翻到,自己没受伤,她自己却倒了,还把自己的小腿弄骨折,事后不懂,就把自己的电动车移动到边上了,并拨打了110求助电话,交警来到现场勘察后,把我带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录口供,有好几个问题根本就是交警自己为我回答,后来问我觉得这场事故我的责任多大,当时紧张也没多想就说40%,后来签字画押了,现在回想,我根本没什么责任,担心我会不会就按照40%来赔偿对方
2021-07-23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