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与德国的一家公司签订合同,除合同约定的工资外,公司还会每天给在外地上班的人员发每天120元(每月按3600元)的出差补贴,出差补贴发放1年后(合计43200元),德国的公司突然说这个每天120元的出差补贴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属于公司财务人员失误多发放的工资,让员工退回去年一年已发放的这43200元的出差补贴。在中国境内一共有5个中国人为德国这家公司提供服务,除我以外的其余4人每人每天也有120元的出差补贴(每月按3600元,每年43200元),因为我平时的工资都高于其他4人,现在德国人仅仅要求我退还这43200元的出差补贴款。如果不退还、德国公司就会在未来5个月内不给发工资,请问怎么办
2021-06-2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