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在一个部队招待所上班,有的有不到3年时间,有的不到1年,我们四个人签了劳动合同,并缴纳了五险,有一个人签了劳动协议没有缴纳社保,现在单位因为上级停止有偿服务,不用我们地方人员,要和我们解除劳动关系,在12.17通知我们,2018.1.1离职,我们该怎么索赔?我们在12.18签了下图二图三日期写的12.28。图一单位劳资办的人说她来填。我们问过有没有补偿金,他们的答复是这个是上级规定的是不可抗因素,最后只说给补偿几百块没有具体金额,(这个是在我们签之前问得,我们也不懂这法律)还有就是我们没有工资条,手里也没有合同。没有福利。工资发不到三千五还缴纳个人所得税,感觉不合理,我们该怎样维护权益
2017-12-21 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