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4日在山西太原商业贷款购入一套期房,11月14日交首付款后,12月4日到中国银行交材料办面签。结果2018年1月得知,由于开发商和中国银行之间的协议到期,银行不能按时放款。经过向开发商了解,开发商已经和银行交涉,春节前如不能放款,就要更换合作的开发商。那就需要本人重新提交面签材料,或者就终止协议,已交的首付款退还给我。我想咨询,1.如果继续等银行放款,是否我在此期间就不能结婚(因为结婚后夫妻双方就不是首套房贷款了),2.如果终止协议,除了正常首付退还之外,我是否能要求违约赔偿?该向谁索赔?
2025-04-25 05:30如果继续等待银行放款,您在结婚时可能会面临的问题是,您的配偶可能不符合首套住房贷款的资格条件。通常情况下,如果您在申请贷款时与银行签订了首套住房贷款的合同,并且银行按照规定将款项划拨至开发商账户,那么您的配偶也必须符合首套住房贷款的资格条件。 如果终止协议并请求违约赔偿,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a.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房屋以及提供贷款服务。 b.您也可以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虽然银行并不直接参与购房交易过程,但银行作为贷款机构,在贷款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过失或疏忽,例如未能及时通知您关于银行无法按时放款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也可能需要对您的损失负责。 c.如果上述两种情况都无法解决,您可以寻求其他途径进行索赔,例如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