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跟我签了房屋租赁合同,签了一年,先付半年房租。由于租客自身问题要违约,只住了两三个月就不想租了。现在他要求我们退还他未租住的那几个月房租费用和2000元押金。而且在他租用期间产生的水电气费一共七百多元也拒绝交付。现在我们要求扣除水电气费再退押金,他不愿意。天天打电话骚扰我们,恐吓我们。我们寻求律师帮助。
2024-07-23 21:06您好!首先,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承担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在此情况下,如果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则房东有权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关于水电费用的问题,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该费用确实是出租人造成的,如维修记录等,以作为主张权利的依据。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沟通方式。您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协商,了解对方的具体诉求和理由,同时也要明确自己的立场和底线。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记住,任何解决争议的方式都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祝您早日解决问题,顺利渡过这个困难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