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问题是我通过中介买房,看中了一套房子,中介再介绍的时候说房子的客厅阳台以及主卧阳台都是送的,和房主约好谈价格,来的是房主的朋友,他朋友说房主在南京,房主下周日回来(2018-01-21);我们晚上就把定金交了,和代理人(房主朋友)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并交了三万定金!但是合同上并未注明具体过户的日期、赠送阳台等,现在房主回来后,说房子过不了户!要等到春节后4月初,年后的事情谁知道怎么说,让房主签订个过户日期,房主不签。请问这个该怎么处理?房屋中介最是可恶,请问他们有违约的地方么?
1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房屋买卖过程中存在误解或未尽到告知义务。在交易过程中,卖方可能没有详细说明所有赠与条件或约定的期限。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或修改合同条款。 卖方未能履行其承诺。如果卖方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房屋过户手续,例如因为个人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这可能会构成卖方的违约行为。 代理人的责任。如果您认为经纪人未能正确解释或管理该交易,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为了避免此类问题发生,建议在签署任何协议之前,务必详细了解所有细节,并确保所有相关方都清楚地了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于涉及重大经济利益的交易,最好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