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九江可可婴童连锁店的一家永修分店。 总公司来我店搞活动(这活动是轮着来的)有专门的宣传车搭的舞台。 在做小孩子搬奶粉游戏的时候。一位母亲为了怕小孩摔跤去扶她。自己摔倒弄的自己右脚踝处骨折,伤残鉴定是十级。现在她起诉我赔偿她16万多。 第一。她没有消费。 活动 第二。她摔跤时我和我老公都店里在做生意 ,从来没有接触车子。 第三。活动是公司两个人主持。
2024-06-30 16:31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抗辩: 1. **安全保障义务**:作为店铺经营者,您需要证明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活动现场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有工作人员提醒参与者注意安全等。 2. **参与人自身责任**:如果受伤的母亲在活动中未遵守安全规则或过于自信导致受伤,她自身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您可以提供证据表明她的行为超出了合理注意的范围。 3. **活动组织方责任**:由于活动是由总公司组织并主持的,您可以主张总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总公司在组织活动时未能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可能需要对受伤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4. **无消费关系**:您提到受伤者并未在您的店铺消费,这可以作为您抗辩的一个点,说明她与您的店铺之间没有直接的交易关系,从而减少您的责任。 5. **证据收集**:收集现场的监控录像、目击者证言等证据,以证明您和您的店铺在事故中没有过错。 6. **法律咨询**:鉴于此案涉及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评估责任并制定应对策略。 请注意,具体的抗辩策略和责任划分需要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证据来确定。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案件处理还需依据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