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去年年三十有人以七万元要买我的房子,当时立了一个普通字据,给了三万元,说是到年底给清,现在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和钥匙全在我手。但我现在又不想卖了,这个官司到底谁赢
19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合同纠纷。如果您的朋友在年前表示愿意以7万元购买您的房屋,并且后来也支付了3万元作为定金,并承诺会在年底前付清剩余款项,那么这可能是双方之间的一个合法交易。 然而,如果您现在决定不卖房子,那么您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首先,根据中国法律,您需要确保在出售前通知买家,即您计划不继续履行合同。其次,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您没有通知买家,也可以认为是默认同意,因此您可能会被要求赔偿任何损失或损害。 此外,如果您试图阻止买家购买房屋,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来阻止交易完成,例如将房屋藏起来或其他形式的阻碍,这些行为也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可能导致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您的朋友进行沟通,看看是否能够重新达成协议,或者寻找其他解决方案。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为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