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方,离婚了,当初孩子判给我了,离婚没多天我又结婚了,领了结婚证,现在前妻不愿意了,非问我要孩子的抚养权,,还问我要抚养费。我没在家,现在孩子她弄走了,她起诉是不是都能要走孩子的抚养权?
2025-01-26 04:01首先,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再次结婚并领取结婚证,则视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此时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效,并且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等权益需要重新协商或判决。 其次,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尊重原婚姻关系中子女的归属权,即原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利要求对子女进行抚养和教育。但是,具体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分配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经济能力等因素。 最后,由于您不在现场处理此事,建议尽快联系律师协助解决。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