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离婚两年,共有一套房,协议上注明房子归属权归儿子所有,房产证名字是儿子爷爷的名字,现在他爷爷要卖掉这房子,请问下儿子的爷爷有没有权力卖掉这房子?谢谢律师解答!
2024-11-30 10:30尊敬的用户,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您与丈夫离婚时,双方约定将共同拥有的房屋(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中的部分或全部权益转让给您的儿子。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房产的所有权应归属于您的儿子。 至于房产是否可以被出售,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该房产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用于共同生活的,且没有明确约定禁止出售,则可能被视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其他合法的理由(如继承、赠予等),通常不允许将其单独出售。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