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二年前我租别人房子开饭店,因拆迁,政府有赔我们装修费,只是钱是直接付给房东,因房东急着拿到装修费用,赶我们走,当时装修费没给我,说最后一个月水电费不收了,无奈我只好搬走了,现在每次见到他都会当众骂我,追讨水电费,我该如何应付,因为我饭店开在附近,躲也躲不J
9天前首先,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您应得的装修费用。关于您提到的“最后一个月水电费不收”,这可能意味着房东已经同意不再收取剩余的水电费用,但请注意,这种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与房东进行沟通。尝试与房东重新协商,明确告诉他们您的立场和要求,包括您认为的合理装修费用以及您希望得到的补偿。 收集证据。如果您能提供证明您已经为餐馆进行了装修的文件或照片,比如合同、发票等,这将有助于支持您的主张。 联系法律顾问。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此事。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法律建议,并指导您如何收集证据和保护自己的权益。 按照法律规定行事。确保按照当地法律法规行事,避免触犯任何法律限制或义务。 记住,保护自己和您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房东仍然拒绝支付款项,您可以寻求其他途径解决,如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报告情况或者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