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车在4s店上的保险,他强制预交第二年保险金一千元,第二年不在4s店上了,预交金不反还,请问他这属于强买强卖吗?起诉能要回来了吗?有预交金收据
8天前首先,关于您提到的“贷款车在4S店上购买保险”和“强制预交第二年保险金”,这种行为通常被认为是合法的。然而,如果保险公司要求提前支付下一年度的保险费用,并且您选择不再使用该保险服务,那么这种情况可能被视为违约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欺诈或不公平待遇,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此外,您还可以考虑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争议,或者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预交的保险费,如果有相应的收据证明,您可以要求退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您都应该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合同等文件,以便于在需要时进行申诉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