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租了一门面房做小吃。合同三年半还有一年到期,现在要转让房东要收取转让费提成要三万五,合同上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是说转让要通过房东同意,房东收取这个费用合法吗?我要怎么样用法律保护自己。
2024-09-18 11: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有权在租赁期间内随时解除合同,但需要提前通知出租人,并且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金和转让条件,那么出租人无权要求收取转让费或者提取提成费用。然而,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要求收取合理的转让费用作为对房屋使用权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要求出租人提供一份书面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保留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如果您不同意出租人的要求,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