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是别人介绍个食堂给我做的,进去时没签合同,当时经理口头承诺不交水电费承包费。现在结束了,他们又说要交水电费,现在扣押了我的车子,蒸饭箱等东西,算违法吗
2025-03-08 19:00你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工作过程中没有签订书面合同,那么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其次,关于水电费用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水电费用应由雇主承担,除非有特殊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了水电费用的支付方式和责任方,且未履行相关协议,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最后,关于车辆和蒸饭箱等物品被扣押的问题,这可能是由于欠付租金或其他债务导致的。这种情况下的处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及时联系法律顾问或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并寻求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