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离婚了,迁回来的户口薄上盖的章是未婚的,我现在想再婚,去办登记注册时,我需要带上离婚证去吗?
2025-11-20 18:1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想要结婚并进行登记注册,那么在办理相关手续前,您可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离婚证明(如果有);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户口簿上盖有“未婚”章);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身份验证); 婚姻状况声明(如果您的婚姻状况发生变化,比如已经离婚但户口簿上仍然显示为未婚,则需填写婚姻状况声明)。 请注意,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前,请务必向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部门咨询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文件清单。 祝您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