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夫妻离婚女方在婚姻中独自出资买房在女方名下而且男方当时签下契约书承认这房子他未出一分钱这房子跟他没关系,现在男方起诉离婚在这种情况下男方能分得房子吗?谢谢
17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如果房屋是通过个人名义购买并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即使男方签署了同意书,并且认可该房产是他婚前财产,但这种做法并不影响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 如果双方离婚时,法院认定该房产为共同财产,则男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而言,如果离婚判决确定了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判令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分割该房产的一部分,那么男方可能会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参与房产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理方式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的价值、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等。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和个性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