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五年,房子是她的,她和前夫有个小孩,她同意和结婚我便把房子了把钱拿来和她助和家庭,家里的大小东西都是我买的,我每年挣的钱都交给她的,也没有我的骨肉,现在她要离婚,我,一不打牌赌钱,二不日漂夜赌,三不好吃嫩做,四不是不为家庭不负责任,五不是略带她母子俩,六不是挣的钱不交给她,七不是不我她不勾通我建立夫妻感情,是她不给我机会,现在她说我们没有共同语言,求解答
2024-07-09 21:06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分割通常遵循法律规定的原则。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房子是您妻子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那么在离婚时,房子一般会被认定为她的个人财产。然而,您在婚姻期间为家庭购买的物品和财产,以及您每年交给她的收入,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合理分割。 关于您在婚姻中的贡献,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您对家庭的财务支持和对家庭物品的购买。此外,如果您对家庭有持续的经济贡献,您可能有权要求在离婚时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财产分割。 至于您提到的“没有共同语言”作为离婚的理由,这通常需要通过法院来判定。法院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婚姻的持续时间、双方对家庭的贡献、以及双方的财务状况等,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 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针对您具体情况的法律建议和帮助。律师可以帮助您准备必要的证据,代表您在法庭上争取您应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