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我与A合伙做家具生意投19万,占百分之二十四股份。到一八年三月结算应得红利二万六,而A以没钱为由利本都不给我。为收回成本我只好答应以每季度交他十万纯利来经营商场,而他还要强行在里面卖窗帘时而抢我家具生意。七月三十一日下午,A及其子与B三人到商场把我打了额头上两条约四厘米的口,现伤口己愈合,头还有些痛。当时报了110,没另外立案,我现在不知怎么处理比较好?
1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人身伤害赔偿。首先,您可以要求A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就您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 经济损失补偿。除了经济上的赔偿外,您还可以要求A赔偿因诉讼导致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 商场管理权恢复。如果您的商场被A控制,您可以要求恢复对商场的管理权。 法律途径。建议您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心理疏导。遭遇如此严重的身体伤害和精神打击,您可能需要寻求心理咨询的帮助,帮助自己从创伤中恢复过来。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重要的是要确保证据充分,以便能够有效地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影响案件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