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吵架,一方先拿钳子打人,另一方出于防卫,两人支架误伤将先动手泪管碰坏,责任在谁,防卫者需负责吗
16天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因争吵而发生肢体冲突,且导致一人受伤(包括被打的人和出手反击的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考虑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健康或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在这个案例中,由于一方先动手并使用了暴力手段,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另一方的生命安全的直接威胁。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一方在没有得到指示的情况下使用了非致命性工具(即钳子)进行自卫,并未造成严重后果,这可以视为是一种合理的防御行为。 此外,即使是在紧急情况下,人们也应该尽力避免伤害无辜者。因此,如果情况允许,建议先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以减少不必要的伤害。如果确实发生了身体接触,应该尽可能地避免使用任何可能造成严重损伤的工具,而是选择更温和的方式来应对争端。 总之,如果一方先动手并使用了暴力手段,而另一方在没有得到指令的情况下采取了非致命性的措施进行自我防卫,这种情况通常被认为是正当防卫。但是,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应当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伤害,同时确保自己的安全。如果涉及严重的身体伤害或者有其他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应立即寻求专业的医疗帮助和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