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买了一个房子,是农村动迁安置房,但是动迁入住单写的是俩人名字一个父亲一个女儿(买房时父亲在监狱,女儿30岁)写了买卖协议只有女儿签字!为什么买的这个房子是因为本人老婆怀孕,通过朋友就是该女儿的姑父得知要买房,牵线购买此房,钱给的是该女儿姑父(但签协议当天该女儿没有任何意见直接签字买卖)后来现房子能办房产证,且该女儿父亲出狱,不同意卖房,任何办房产证的手续都不给,请问,我该如何起诉维护自己权益
5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由于没有签订完整的书面合同,您可能无法证明您对房屋的所有权。 您的女儿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签署买卖协议时可能缺乏完全理解其含义的能力。 如果该房产未经过法定程序(如公证),则可能存在瑕疵。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建议您与您的妻子或家人商讨是否应该继续保留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如果决定保留,您需要确保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这一决定。 尽管存在争议,但如果您认为该房产具有价值,并且愿意接受对方的条件,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以达成共识。 如果双方无法就房产归属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基于您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策。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