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2013年在洛阳理工附中租的门面房 现在学校要收回房子 我当时交了11万转让费 现在学校收回房子我可以要学校补偿装让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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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返还房屋。如果学校在租赁期满前收回房产,并且您已经支付了一定金额的转让费,则可能需要与学校协商赔偿事宜。具体赔偿金额应当依据您的实际损失和学校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建议您先与学校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后再决定是否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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