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李春红(女).50岁沁县人.在太原从事护理病人的工作。11月24号中午去山大二院急诊发名片.遭遇不明身份四个男人的殴打和辱骂.把我从急诊大厅拖到安全出口楼梯处打倒在地.并逼我下跪承诺以后不再来医院发名片。从医院出来后很害怕.也不敢报警怕他们再次打我。回家后觉得心慌.害怕.浑身发软!并于当然晚10点半左右报了警.第二天下午去山大二院警务室接受处理.可接案警官以挨打没伤痕为由和监控调不出殴打事实不予处理!因为挨打和下跪过程在楼道里进行的.那里没安装监控肯定看不到。更可恨的是他们几个把殴打和羞辱我的过程视频拍下来发到网上.他们也太狂妄了.我通过网上认识的朋友截了屏,我希望你们能为我伸张正义
2025-03-14 14:18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了不便。 根据您的描述,您遭受了不公正对待,包括身体上的伤害以及名誉权的侵犯。这显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我们强烈谴责任何形式的身体暴力行为,并且认为这些行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惩罚。 请您尽快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向警方提供详细的事件经过和证据,以便于警方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收集更多的证据和支持材料,以提高案件的成功率。 在此,我们也提醒您,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请务必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激动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如果您需要心理咨询或支持,请及时寻求专业的帮助。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恢复平静,积极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 [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