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爷爷在过世前,有一套两居室,这个房子是通过我爷爷跟我奶奶的工龄分配的,后来我奶奶先去世了,在我奶奶去世以后的若干年,我爷爷将两居室中的一间卖给我父亲,并有买卖的字据。我爷爷共育有5个子女,我父亲是其中一个,买卖字据上没有其他子女签字,现在我爷爷去世了,房子动迁,我爷爷的其他子女不承认我父亲与我爷爷的买卖关系,要求平分动迁费,请问按法律规定应该还如何分配
2025-01-26 03:4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割,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您的情况下,您爷爷的遗产应当首先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和子女)进行继承。 如果您的爷爷去世后,其财产需要进行动迁,则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应由您的父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获得相应的份额。但是,由于您爷爷已经去世,因此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确定遗产的实际价值。需要对您爷爷的遗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实际价值。 分配遗产。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割,即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全部遗产,而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一定比例的遗产。 调整分配方案。如果您认为您的父亲未能得到足够的遗产份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调整分配方案。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