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五月份将家里的房子卖掉,当时买家要求到了今年十二月份满两年过户,合同写的是交付十万定金,5月十号之前一次性付至40万,但是五月十号买家打款二十万,十一号打款十万,按照合同约定他是否属于违约。现在由于其他原因房子我不想出售,不是由于房价上涨。买家钥匙已经拿走。现在我一共收了四十万,我想了解钱退还,房子能否不出售?我是否支付违约金
6天前在您与买家签订的合同中,通常规定了卖家需在房屋所有权转移后一定时间内(如五年)完成过户手续,并且在买卖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提前过户。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买家已按期付款并取得钥匙,那么根据合同条款,他们有权要求您履行合同义务。 至于退款和是否出售的问题,取决于您的个人意愿以及交易的具体情况。如果您希望保留房产或继续寻找合适的买家,您可以考虑向买家解释您的决定,并可能协商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比如退款给买家一部分款项或者允许他们在未来某个时间点再尝试购买该房产。 关于支付违约金,这主要取决于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一般来说,如果买家未能按时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卖家有权要求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作为补偿。然而,具体的违约金金额需要依据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 请记住,无论何时做出决策,请确保考虑到所有可能的结果和影响,并寻求适当的法律建议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