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的案件如下:弟向姐借了60000元钱,弟弟无经济能力偿还,弟弟将自己名下的车辆抵给了姐姐,且车辆已过户更名在姐姐的名下,但由于弟弟与其妻正闹离婚,弟媳妇在未告知姐姐的情况下夜间将车辆开走。该车辆属于弟弟婚前个人购买。姐姐向当地排出所报案,当地派出所不给予立案,当地排出所称该案件属于经济纠纷案,不予立案。请问排出所做出这样行为对吗?
29天前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并且符合立案条件时,公安机关才能决定是否立案侦查。因此,如果排除所认为该案属于经济纠纷,而不予立案是错误的。 然而,从您的描述来看,案件似乎并不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首先,您提到的借款发生在弟弟和妻子之间,而您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弟弟与妻子正在闹离婚。其次,虽然弟弟将其名下的车辆抵押给姐姐并进行了车辆过户,但并没有明确说明该车辆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最后,尽管有传言说弟弟的妻子深夜将车辆偷走,但这并不能直接推断为经济纠纷案件。 基于以上分析,建议您收集更多关于案件的相关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确定案件的具体性质以及可能采取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