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在山东德州,户籍所在地是河北故城,现在有一个合同纠纷,2013年12月5日签的购车合同,对方付定金一万元,现在对方在河北故城把我起诉了,对方说我没有交车,要求我返还定金一万元,加上利息一共14000元, 事实是我已经交车给对方,有证据,4s店有交车证明,我和4s店有合作证明。
2024-06-26 02:2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面临的是一个合同履行的争议。首先,您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已经履行了合同中的交车义务。您提到的4S店的交车证明和合作证明是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您在法庭上证明您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车辆。 在对方起诉您的情况下,您应当积极应诉,并提交相关证据。您可以向法院提交4S店的交车证明,以及任何其他可以证明您已经交付车辆的证据,比如车辆交付时的照片、视频、第三方见证人证言等。同时,您也可以提供与4S店的合作证明,以证明您有合法渠道和能力交付车辆。 此外,您还应该审查合同条款,确认合同中关于交车的具体约定,以及违约责任的条款。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交车的条件和时间,而您已经满足这些条件,那么您可以据此进行辩护。 在准备应诉材料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律师可以帮助您准备法律文书,提供法庭辩论策略,并在必要时代表您出庭。 最后,关于对方要求的利息,如果合同中有关于利息的约定,或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抗辩。如果没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计算利息的依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