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吗?我想问一下关于我姐离婚的事,她怀孕然后和那个人分手了,生小孩在医院的时候是2011年就嫁给另一个男的一起过生活,小孩不是这个男人所生,2014年离婚了,她们协商好了,小孩就给男方所养,男方不要求女方拿扶养费,男的还欠女方9000元,这个是她们的协议。到2016年我姐就带小孩在身体上学,男方也不给扶养费,直到17年我姐得了重病带小孩回去给她们,她们也不想养了,现在小孩一直跟着我这边上学,但小孩的扶养权还没有拿回来,那个男的也不肯把扶养权给女方,也不肯养小孩,也没拿扶养费,请问律师,怎样才能拿扶养权回来
2025-02-12 14:00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且抚养权应随孩子成长而转移。如果您的姐姐已经丧失了抚养权,那么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用。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与对方进行沟通。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了解对方的想法和需求。 提出请求。明确告诉对方,您有权利要求其支付扶养费用,并说明理由。 建立证据链。收集证明自己拥有抚养权的相关证据,例如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法院判决等。 聘请律师协助。如果情况复杂或者存在争议,可以聘请律师帮助处理案件。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作为一般性的指导,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您需要专业的法律意见,请及时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