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我们农民在1981年国务院文件的指引下由生产队指定的荒山地块栽树,林种为落叶松林,面积是每户一亩五左右。由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证明为农民有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但是在2004年在村民不知道的情况下被村委会给伐掉卖钱了,这笔钱没有给我们发放到手里,钱不知道去向。请问律师同志,林权证还生效吗?它们这样做对吗?还请您给我们答复,谢谢您。
回答数:687
在2004年在村民不知道的情况下被村委会给伐掉卖属于村委会违法操作;林权证还生效,建议您向镇政府举报反映;直接起诉村委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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